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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分鐘了解如何將抵押權塗銷「台北地政士事務所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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商品資訊

塗銷銀行抵押權流程

地政事務所塗銷應備文件:
一、申請人(註一)親自辦理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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抵押權塗銷同意書(貸款的銀行會提供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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他項權利證明書(貸款的銀行會提供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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身分證正本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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印章(便章即可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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土地登記申請書(地政事務所現場填寫)
註一:申請人可為借款人、原所有權人、新所有權人、銀行
註二:抵押權塗銷同意書(左下)及他項權利證明書(右下)合稱為「清償證明」

二、委託代理人辦理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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前條所有文件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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代理人身分證正本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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代理人印章(便章即可)
申請方式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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臨櫃申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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跨所申請:抵押權塗銷登記可於同縣市任一地政事務所申辦,但超過10連件之大宗案件及與非屬跨所項目連件辦理之情形除外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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跨縣市收辦: 抵押權人為金融機構之抵押權塗銷登記,可於全台任一地政事務所申辦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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跨縣市代收: 如非屬得跨縣市收辦情形,民眾得至各縣市登記機關送件,由該代收所人員核對送件人之身分,再利用郵遞方式將申請書及相關文件送交土地管轄所辦理後續作業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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網路申請: 申請人如委託地政士或律師代理申請登記者,得由代理人以自然人憑證或工商憑證登入內政部數位櫃檯系統,輸入申請資訊產製網路申辦用申請書表及電子簽章,申請人確認書表內容無誤後並電子簽章,再由代理人進行線上送件。應提交之紙本附件,則需另為郵寄或提交紙本附件清單及紙本附繳證件予土地管轄所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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